杨春恒律师:砥砺耕耘结硕果 栉风沐雨谱华章

2023-07-31 11:05:34    来源:廉政法治    




成功来源于不懈的努力,根植于对法律事业的无尽热爱。对杨春恒律师来说,律师工作不是谋生的职业,而是一项必须全身心投入的高尚事业。自1994年执业以来,他把律师职业视为崇高的事业,坚守一颗恒心、决心、信心,始终把敬业、拼搏、爱岗、奉献作为自己的人生信念,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宝剑锋自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的人生哲理。

杨春恒,山东潍坊人,中共党员,山东衡明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副书记,潍坊市潍城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潍坊市第三届律师协会党委委员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法学硕士,山东省律师协会消费权益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山东省律师协会公司企业委员会委员,山东省人民政府外资企业法律顾问团律师。

翻开杨春恒律师代理过的案件可谓硕果累累、成绩斐然……



在公司法律事务方面,杨春恒律师牢记“公平自在人为,道义成就所托”的执业理念。

杨春恒律师表示,在法治建设过程中,应坚持依法治国,希望能够优化政府法治环境,使政府公开透明,强化政府的舆论制约,提高政府的行政性能、法律性能;在制度建设方面应加大力度,尤其是老百姓关注的反腐败以及廉政建设等热点问题;对于类案,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同案同判、同罪同判。

多年来,杨春恒律师先后获得了诸多荣誉。2005 年12月荣获“山东省优秀律师”称号、2006年获“潍坊市优秀律师”、“潍坊市优秀社会主义建设者”荣誉称号。2010年9月被山东省人民政府聘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法律服务团律师”,2017年被潍坊市文明办、潍坊市民政局、共青团、潍坊市委选为“潍坊志愿服务联合会志愿者”、2020年被中共潍坊市律师行业党委评为“潍坊市律师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优秀共产党员”。此外,杨春恒律师还有潍坊学院法学院教授,潍坊市工商联众联企业促进会副会长等社会兼职。



在杨春恒律师看来,律师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可缺少的一支力量,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推进过程中,律师发挥着积极作用。相比于最初进入律师行业时的法治背景,目前中国的法治大环境显著改善,但有些部门各自立规、立据的现象较为普遍,导致部门间利益冲突,工作效率低下,致使许多人违规上访,有些部门各自为政的行为比较突出,如果全国人大、国务院对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加大审查,各行其道,各谋其政,社会会更加高效运转。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山东衡明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3年1月,是潍坊市司法局直属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现已发展成为潍坊市乃至山东省规模较大、行业领先的律师事务所。律所凝聚了全国众多法律界名校精英,现有执业律师55人,实习律师5人,行政管理人员4人,其中两名律师拥有法学教授、副教授职称,并担任硕士研究生导师。全所律师均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知名学府,6名律师拥有法学硕士学位、14名律师拥有法律硕士学位、40余名律师拥有法学学士学位。对青年律师,杨春恒律师表示,不管社会发展到何种程度,律师务必秉持公平公正的法治理念,具备扎实的专业素养,做诚信敬业、遵德明法的律师,一如既往的展现创新精神。另外,杨春恒律师倾力法律援助案件,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彰显律师的社会担当。

二十余载风雨历程,在杨春恒律师的带领下,山东衡明律师事务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合则适道”的服务理念,崇尚“公正明法,格物致公”的事业宗旨,实行“专业分工,集体讨论,优势互补,整体服务”的执业方式,具有“机制灵活,运行规范,管理民主”的特点,律所设立公司事务、金融房地产、民商代理、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等法律专业部门。山东衡明律师事务所2003年11月被潍坊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为“潍坊市先进单位”,2006年3月被潍坊市司法局评为“潍坊市优秀律师事务所”,2008年1月被山东省司法厅评为“山东省优秀律师事务所”。自2014年起,衡明律所先后被潍坊市政府、奎文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聘为第一、二届常年法律顾问。衡明律所是潍坊市委法律顾问成员单位,潍坊市人大常委会法律咨询专家单位,2018年至2022年被潍坊市奎文区政府、潍坊市诚信建设促进会评为“诚信建设示范单位”。

衡明律所专注于提供专业、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在业界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成绝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全体法律人不断实践探索。结合目前律师行业的发展趋势,杨春恒律师作为律所主任,表示要带领全所律师以“打造强势律师团队,创建公益律师品牌”为目标,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规范化建设、律师队伍建设、业务开拓、办公条件改善及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不懈努力,用实际行动为中国法治建设贡献毕生力量。

(文/冯闪闪)



[编辑:中国廉政法治网]

免责声明|关于我们|主管:中国行为法学会|主办:中国行为法学会廉政研究委员会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北京互联网举报中心|北京网络行业协会|网络 110报警服务|不良节目举报|中国互联网协会|北京文化市场举报热线|首都互联网协会

©2013-2022 lzhcn.cn 版权所有京ICP备09001449号-8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47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