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锦屏县司法局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探索构建以“三端”为引擎,激活人民调解新动能,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不断赋能人民调解工作质效,持续绘就基层社会治理新图景。
建好“前端”阵地,人民调解能力显著增强。构建“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调解网格,实现调解组织全覆盖。成立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在婚姻家庭、医疗纠纷、劳动争议、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等矛盾多发易发领域设立专门调解机构,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解组织架构。配齐配强各级调解组织调解力量。通过公开选聘、民主推荐等方式,吸纳律师、退休干部等群体充实调解员队伍,提高调解专业化水平。目前,全县共建有138个调解组织,共有人民调解员837人,包括专职人民调解员151人,其中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64人,乡镇专职人民调解员60人,专业性行业性专职人民调解员27人。2023年荣获省司法厅表彰优秀人民调解员先进个人1人,先进集体2个。
做实“中端”文章,矛盾纠纷化解有效提升。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理念,把调解的中心和关口前移至矛盾纠纷的初始阶段、萌芽阶段。依托政法大走访、党政机关大走访、“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机制等形式,各行业部门、各乡镇、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建立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分析研判、分级预警制度,对重大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制定“个案补贴”发放办法,规范补贴申领和经费使用,按时兑现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调解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近5年来,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6834次,调解纠纷2898件,调解成功2858件,调解成功率98.61%,没有因调解不当而引发越级上访、“民转刑”、“刑转命”、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抓好“末端”盘子,法治固根本作用日益凸显。坚持把人民调解工作融入到法治宣传教育日常,充分利用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乡镇赶集日、民俗文化节庆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宣传《民法典》《人民调解法》《法律援助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宣传和纠纷调解回访等形式送法上门入户,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在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中的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度,积极引导广大群众通过人民调解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减少诉讼成本。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作用,引导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形成了一批符合当地历史文化、极具本土特色的“以歌劝和”调解品牌,深受群众点赞好评。近5年来,共组织开展各类法律法规宣传活动3000场余次、接受教育群众50万人次。(石平 石福涛 杨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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