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行为法学会廉政书画院

康明义

2024-07-08 10:18:12    来源:书画院 院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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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明义,1971年生,定居厦门,曾研修于中央美术学院及清华大学。现为国家一级美术师,国务院国宾礼特供艺术家,中国民族艺术研究院副院长,中国国画院副秘书长,文化部中国水墨书画院副院长,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联盟书画委员会会员,中国书画家联谊会新文艺群体委员会委员,中国行为法学会廉政书画院研究员,中国国艺人民书画院副院长、牛津艺术学院客座教授,加拿大皇家艺术学院客座教授,中央美术学院客座教授,北京民族大学美术学院客座教授,集美大学美学院客座教授,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客座教授,厦门兴才学院客座教授,文化部备案“火火中国人”公益展演书画艺术大使,文化部侨联文华阁书画院特聘画师,清美艺术创作研究会副会长兼国画艺委会主任、国家书画评估鉴定师,中国书画产业研究基地专家组成员,教育部全国艺术特长生海峡影视艺术认证中心高级顾问,中国收藏家协会会员,泰国皇室御用画家,中国教育电视台水墨丹青栏目签约画家,康氏(北京)书画院副院长,中美企业家峰会艺术顾问,福建省收藏家协会油画收藏委员会艺术总顾问,厦门市幸福公益慈善会艺术顾问,厦门市室内装饰协会顾问,厦门市乡村建设促进会顾问,厦门市翔安区闽南文化研究会艺术顾问,康氏(莆田市)委员会副会长,厦门市太极文化促进会副会长,丝绸之路国际联合组织文化艺术总监,泉州中原文化促进会名誉会长,文化部艺术人才中心首批艺术人才,厦门市人大书画院首届画师,厦门市政协书画院特聘画师,厦门市海沧区政协委员,厦门市海沧区政协书画院副院长,厦门市海沧区美术家协会顾问、驻村艺术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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