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小时激辩!李川案二审背后,罪名与程序争议何去何从?

2025-06-17 11:22:44    来源:中国廉政法治网    

2025 年 6 月 10 日,备受瞩目的李川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高利转贷罪一案,在四川仪陇县法院开庭二审。中国廉政法制网《廉政内参》以案说廉栏目组全程旁听,此次庭审围绕程序合法性、证据效力及罪名认定展开了长达约 10 小时的激烈辩论,诸多案件疑点也随之曝光。

案件回溯:一审判决引上诉

案件始发于 2024 年 8 月 2 日,仪陇县人民检察院以违法发放贷款罪和高利转贷罪对李川提起公诉,仪陇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川构成上述两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308 万元,同时追缴违法所得 126 万余元(已追缴 20 万元)。李川及其辩护律师不服判决,上诉至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该院决定在一审法院所在地仪陇县法院开庭审理。

庭审程序:多项申请遭拒

庭审当天,由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李碧英担任审判长,南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青丹出庭支持公诉,四川蜀地律师事务所蒲春秋、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文小梅为李川辩护。庭审从上午 9 点 30 分持续至 20 点 20 分左右,扣除 1 小时午饭时间,耗时约 10 小时。

庭审伊始,辩护人就对法庭未提前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和公诉机关出庭人员名字提出质疑,并依据《刑事诉讼法》申请检察官青丹回避,理由是青丹曾参与处理辩护人对一审法院法官罗毅和仪陇检察官何楠的举报。但审判长李碧英当庭驳回申请,且表示“不能复议”,尽管辩护人认为对公诉人回避的决定应由检察长作出,法官李碧英仍继续推进庭审。

此后,辩护人提出的庭审直播申请、将案件移送到南充以外地区审理以确保司法公正的申请,以及非法证据排除申请,均被法官李碧英拒绝。

法庭调查:证据与法律适用成焦点

法庭调查环节,法官强调一审已质证过的证据不再重复质证,仅对新证据、新理由进行质证。辩护人耗时近 1 小时阐述上诉理由,核心观点为李川不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及高利转贷罪。

针对检察官关于公安笔录中“林某还款 800 余万元性质”的询问,李川当庭称公安询问时仅记录对其不利内容,关键细节未记载。

辩护人在质证时指出,对于违法发放贷款罪,李川妹妹李某的贷款利率符合央行基准利率及银行内部特殊利率政策,无证据证明其享受的条件优于其他同类借款人,也无证据证明伪造资料,且银行贷款已全额收回并获收益,李川作为行长仅有程序性签字权。对于高利转贷罪,李川并非借款人或实际用款人,主观上无牟利目的,客观上未获取利益,一审认定的 126 万余元违法所得缺乏依据。

法庭辩论:控辩双方激辩司法公正

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展开多轮交锋。辩护人认为仪陇公检法存在多项程序违法,一审判决错误,李川不构成任何罪名。具体包括侦查阶段超期羁押、部分证人证言串供嫌疑、一审法官未进行司法审计、一审审判程序违法、无证据证明李川妹妹贷款条件优于同类借款人、李川不构成高利转贷罪等观点。辩护人还宣读了赵秉志等三位法学专家的《法律意见书》,强调李川无罪。

检察官青丹则坚称公安、检察及法院所有程序合法,定罪量刑恰当。认为李川以优于同类借款人的条件向近亲属发放贷款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通过他人顶名套取银行资金转贷获利构成高利转贷罪。

案件疑点待解

此次庭审暴露出诸多案件疑点。一是一审法官罗毅在审限最后一天决定延期审理,还出现“穿越”式延期审理决定书,其坚持办案且拒不回避是否合法,相关证据是否应排除存疑。二是关于违法发放贷款罪,无证据证明李川妹妹享受的贷款条件优于其他同类借款人,一审认定其构成此罪是否合法合理成谜。三是对于高利转贷罪,辩护人强调李川未牟利且亏损,一审法官认定其牟利 126 万余元缺乏依据,为何不进行司法审计令人质疑。四是三位顶级法学专家论证李川无罪,一审判决未提及,二审法官是否重视引人关注。五是一、二审辩护人要求庭审直播均遭拒绝,在案件社会关注度高且符合直播条件的情况下,法官拒绝直播的原因引发猜测。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外界对最终判决结果高度关注,中国廉政法治网《廉政内参》栏目将持续追踪报道。


[编辑:李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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